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如果买商业养老保险还能节省个税,你会否考虑为你的养老计划“加码”商业保险?如今,这样的好事正在天津滨海变成现实。
上周五,中国保监会和天津市政府联合发布《天津滨海新区补充养老保险试点实施细则》,明确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企业和个人可享受税收优惠。
业内人士表示,虽然目前该项政策还仅限天津滨海新区,但一旦铺开,将对成都人的养老和理财规划产生深远影响。
补充养老保险试点 可享三大实惠
实惠1
《通知》规定:企业为职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的费用支出在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8%以内的部分,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目前成都的情况是,养老保险除了企业年金有工资总额4%的税前列支优惠外,其他的商业养老保险并无税收优惠。
实惠2
《通知》规定:个人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的保费支出在个人工资薪金收入30%以内的部分,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这意味着如果你的月薪是1万元,最多可以有3000元在税前扣除。
实惠3
《通知》第三条规定:保险公司开发补充养老保险,可以自主决定预定利率,但不得高于年复利3.5%。而按照此前的规定,传统寿险以及分红险、万能险的预定利率仅为2.5%。
多重利好
月入1万 最多可节税600元
随着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日益成为市民关注的理财话题。目前,社保、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共同构成个人养老保障的三大支柱。其中,社保属于基本养老保险范畴,具有一定强制性,而后两者通常被称为补充养老保险范畴,属于商业养老保险,需要企业或者个人“自掏腰包”,因此面临发展瓶颈。
上周五,中国保监会和天津市政府联合发出《天津滨海新区补充养老保险试点实施细则》(下称细则),这是对5月上旬发布的《关于在天津滨海新区试点补充养老保险的通知》(下称通知)的贯彻落实。
此前,保监会下发通知特批给天津滨海包括个人购买补充养老保险可享受个税优惠在内的三大利好。而细则详细规定了具体操作措施,凡“在天津市注册并经营”的企业或受雇于该类企业的个人,如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补充养老保险,将可享受当地政府给予的税收优惠。
记者在《通知》中看到,此次保监会主要给予天津滨海三大利好,其中两大利好与税收有关:一是“企业为职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的费用支出在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8%以内的部分,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第二条是,“个人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的保费支出在个人工资薪金收入30%以内的部分,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