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周报记者 李晔斌/文
基金公司的头上又多了个紧箍咒。
5月以来,多家基金公司接到湖南、湖北、沈阳、河北等地县级工商管理局关于基金广告宣传的调查通知函。通知函称基金公司在当地宣传折页资料中相关广告用语及评比涉嫌违规、虚假广告,要求基金公司尽快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否则,该地区的基金营销将被叫停。
工商局要求相关基金公司配合调查,但基金公司反应很激烈。一家基金公司督察长对理财周报记者说,“根本就轮不到这么小的县级工商局对我们做出如此莫须有的指责。”在该督察长看来,此举纯属敲诈,“虽然只罚款10000元,但如果乖乖交钱,就会有多如牛毛的地方工商局找上门要钱,我们坚决不妥协。”
亦有早前收到调查通知函的基金公司人士向记者透露,在与地方工商管理局协商过程中,工商管理局相关人士甚至放话:“如果连你们第一家基金公司都无法摆平,我们怎么向后面十多家基金公司开口?”
“如果不接受处罚,与地方工商局鱼死网破,就有可能影响到我们在当地银行的代销渠道,而一旦接受处罚,又有可能影响在证监会获批新基金的资格。”基金公司员工称,他们处于两难境地。
基金宣传并非无法可依
事实上,证监会对于基金公司相关宣传资料用语一向要求甚严。记者了解到,证监会对于基金公司宣传用语主要有四点规定:第一是在缺乏足够证据支持下,不得使用“业绩稳健”、“业绩优良”等模糊词语和“最”、“首”、“唯一”等字句;第二是不得使用“坐享财富增长”、“安心享受成长”、“尽享牛市”等易使基金投资人忽视风险的表述;第三是不得使用“欲购从速”、“申购良机”等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表述;第四是不得使用“净值归一”等误导基金投资人的表述。
根据市场环境不同,证监会还会对基金公司宣传用语特别要求,今年以来,股市接连下挫,证监会要求基金公司宣传资料上慎用“稳健”等词,“稍有疏忽就有可能犯错,监管部门对于宣传用语是逐字审查,感觉像文字狱。”曾有基金公司市场部人士向记者如此形容基金宣传用语审核的严格。
此外,对于基金公司或基金获奖,证监会要求引用业界公认比较权威的奖项,且应当避免引用两年前的奖项。
今年年初时,监管层曾发布了《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监管事项的补充规定》。作为基金宣传指导性文件,《规定》要求,基金公司应该避免对利用大比例分红等通过降低基金单位净值来吸引基金投资人购买基金的营销手段进行宣传,或对有悖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打开申购等营销手段进行宣传,此外基金宣传材料还需参照《风险提示函的必备内容》在材料中加入完整的风险提示函。
对于业绩和宣传用语的规范是此次《规定》的重点。《规定》要求,基金公司登载基金过往业绩时,应当同时登载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并提示基金投资人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发展的所有阶段。
规定还要求基金公司不得模拟基金未来投资业绩,对推介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等需要模拟历史业绩的,应当采用我国证券市场或境外成熟证券市场具有代表性的指数,对其过往足够长时间的实际收益率进行模拟,同时注明相应的复合年平均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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